第114章 水晶之恋-《金灿灿的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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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时都行!我们的水晶矿是和人合作的,对方负责管理矿洞的挖掘,我们呢,就负责水晶设计制作以及销售,这些我们都有人帮忙管理,所以你拿到的水晶会全部是成品,你要是和我们签了合同,立马就可以销售水晶。”

    徐清玄所谓的有人帮忙,其他就是他现在认定的小弟李东旭,这家伙真的像是一个未待发掘的宝藏一般,他把再复杂的生意交到他手里,他都能用最快的速度把生意理顺,并找到合适的接手人。

    越和李东旭熟悉,徐清玄越觉得这家伙就是传说中的商业奇才!这样的伙伴,徐清玄是真希望再多交上一打,这样他能够使唤的人就更多了。

    不过,很遗憾,李东旭这样的厉害人物他目前只认识他这么一个,不过,就算这样,他还是非常满意了。毕竟他一个就顶得上普通人才十个,百个了。

    而两人的另外两个合作伙伴尼玛和格桑在海城呆不住,玩了几天就回到藏城开采水晶矿洞去了。

    因为水晶洞的存在,开始的开采非常轻松,没花到一个星期,这水晶就从藏城送到海城,之后就有了水晶的各种轰动广告销售了。

    “啊?这么方便啊?对了,最近电视上面打的那些水晶之恋广告说的水晶是不是就是你们家的水晶啊?”王长发本来是不抱这样的期待的,毕竟这水晶之恋实在是太受大家欢迎了,让他难免有这样的奢望。

    金灿听到这话,很是疑惑地问道:“咦?王老板,难道我之前告诉过你水晶之恋就是我们家的?”

    王长发听到这里,顿时愣住了,“这,这水晶之恋还真的是你们的?难道你们要跟我签定的水晶销售合同就是水晶之恋?”

    徐清玄一脸认同地说道:“我们家的水晶就是电视上面打广告所说的水晶之恋了。这些广告创意还是我女友自己想出来的呢,是不是特别感人啊?”

    对于金灿的脑洞,徐清玄是越来越服气了,这姑娘重生之后,因为记忆力好,脑袋越来越灵活,想出来的创意更让人拍案叫绝,想想就与有荣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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