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不装了,我摊牌啦!-《娱乐圈,我家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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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厉娜的第二场演唱会,算白玩了一场。

    虽然现场很火爆,网上也是一片吹嘘溢美,但落到账上,盈余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七成的上座率,门票收益是1200万,公司前期宣发投入100多万,    后来在方绍兰林骁母子的追击围剿下,又追加了近200万的宣发费用。

    这就花掉了300万。

    然而举办一场演唱会,不是有歌手、有场地就行的。

    这就跟举办婚礼一样,不是有新人和有酒店就可以。

    中间商赚差价必不可少。

    在娱乐圈,有一类专门的文化传媒公司,负责承接各种商业演出,作用就相当于婚庆公司。

    当然,    具体合作方面大体有两种模式。

    一种,    由承办公司包干,    他们投资、砸钱,负责演唱会举办的所有事宜,定位类似于投资方,音乐公司只要派艺人准时准点上台演出即可。

    另一种,由歌手团队主导全部事务,承办公司负责具体执行,定位相当于第三方外包服务。

    两种方式各有利弊。

    第一种,艺人团队风险很小,但挣得也不多。

    说是个人演唱会,但更像是别人家搞演出请过去唱歌的,唱完歌拿一定比例的报酬,演出是赔是赚与你关系不大!

    第二种,双方角色相反。

    承办方没什么风险,拿一定的费用干一定的活,风险和收益全由音乐公司自己把控。

    其实在音乐圈,第一种模式选择的更多,即便是一些超一线的天王天后,    也不能免俗。

    原因很简单!

    因为音乐公司都是做内容起家的,    演唱会运营属于另一个专业领域。

    有一些大型的文化传媒公司专门做这一行,渠道、资源、平台,都不是音乐公司所能掌控的。

    所以天王天后即便咖位大,也不会傻到非要自己去承担风险。

    而他们的咖位,本身就可以从承办方那里,争取到更高的收益分成。

    钱不少,风险几乎没有,何乐而不为!

    第二种方案,适用于一些流量明星,偶像团体之类。

    因为这类娱乐公司,本身就是运营、宣发、炒作的行家里手,造星就是为了弄钱,善于营造舞台效果,自然不会把这块大蛋糕拱手他人。

    按道理,厉娜应该属于第一类范畴。

    但她开演唱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捧儿子,如果选择第一种模式,那么对演唱会的举办、宣发就会失去控制权。

    这个结局,    显然并非夫妻俩所愿。

    所以,    霍楚光顶着青禾高层的压力,    选择了第二种模式。

    主动权是掌握了,但风险也更大。

    如果演唱会上座率达不到六成,那基本上就要赔本。

    而霍楚光为了应对旭升的突发竞争,提高了宣发费用的比例,导致这个盈利的门槛硬是从六成提升到了七成。

    也就是说,厉娜第二场演唱会看起来火爆,但其实刚好达到收支平衡而已。

    这个结果,让青禾陷入了被动。

    按照厉娜12场巡回演唱会的整体策划来看,一场演唱会的盈亏其实算不得什么。

    更何况,京州首场是实实在在挣了500多万的,目前来看,形势仍算明朗!

    但,霍楚光个性胆大心细,始终觉得方绍兰是个潜在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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